北极星大气网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明确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其中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治理任务,坚持源头防控,推动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度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圆满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0年,全国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8%,优良天数比率较2015年上升5.8个百分点。无论从监测数据看,还是从实际感受看,空气质量都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虽然我国大气环境呈现持续快速改善态势,但与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期盼,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20年,全国仍有125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超标,PM2.5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性控制;臭氧浓度呈缓慢升高趋势,已成为仅次于PM2.5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过程依然时有发生;结构调整虽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为主的交通运输结构还没有根本转变,大气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以及“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坚决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社会低碳绿色转型。
一、科学设置“十四五”指标,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需求的集中体现。《意见》提出,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目标的设置充分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及持续改善的总要求,目前我们正在加紧编制《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对《意见》中的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并将及时分解到各省(区、市)。
在目标指标上,“十四五”期间,既要继续大幅降低PM2.5浓度,又要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还要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在具体控制指标选取时,除继续使用PM2.5浓度下降这一指标外,还选择能协同推动臭氧污染防治、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的优良天数比率作为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在重点控制区域上,我国臭氧污染区和PM2.5污染区既有重叠,也有区分。“十四五”期间将统筹考虑PM2.5和臭氧污染控制需求以及区域传输规律,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优化调整,仍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三个区域为重点(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增加“十三五”后期大气环境问题突出、区域传输影响大的主要城市,建立适应不同区域污染特征、排放来源特征、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管理体系,推动重点区域整体改善。
二、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也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总抓手,以产业、能源领域等为重点,扎实推进绿色转型,不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一)积极推动产业结构深度调整
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意见》明确,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二是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三是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指导各地根据产业集群特点,配套建设集中的热、汽供应中心。
(二)加速推进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炭消费量大、集中使用率和清洁化利用水平偏低。近年来,我们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重点治理分散、低效、高排放的散煤、燃煤锅炉,取得积极成效。《意见》明确,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一是加快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有序推进工业燃煤和农业用煤清洁能源替代。二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分别下降10%、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意见》明确,重点区域的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有序扩大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稳步提升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水平。
三、突出防治重点,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
《意见》抓住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矛盾,针对三个关键领域部署专项攻坚行动,三大战役既联系紧密、又各有侧重,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秋冬季PM2.5污染治理,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VOCs、氮氧化物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聚焦路、油、车系统治理,通过精准施策、全力攻坚,推动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