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复伪造材料 虚构危废回收 中央督察组如何揭开这家公司的种种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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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9 22:11:46

北极星固废网讯:一家以稀有金属生产和加工为主的央企,伪造危险废物的回收协议和交接台账,企图在督察人员面前蒙混过关。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中,记者注意到,督察组用了“性质十分恶劣”词汇来介绍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有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在督察中所暴露的问题。

典型案例还详细介绍了东方公司下属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钽业公司)伪造材料应对督察的事实。钽业公司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环境法治意识淡薄,其违法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伪造材料应付检查,危险废物回收协议竟是一纸空文

东方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是中国有色集团的二级企业,下辖钽业公司、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新材料公司)、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金辉公司)等5家子公司和特种材料分公司(简称特材公司)等两家分公司。

当地至今还流传着一种说法,没有石嘴山市之前,东方公司就已存在,企业在当地的历史之悠久可见一斑,这也造成了一些不合常理的现象,“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约束力有限。”督察人员回忆起6月份到石嘴山暗访的情景,“当时企业给我们的感觉是相关负责人说的话、提供材料的可信度都很低。”

以一份材料为例,记者看到钽业公司提供给督察组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交接确认台账》的第一页存在明显修改痕迹:2021年被涂改成2020年。“造假痕迹太明显了,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督察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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