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碳管家网讯:作为 UNFCCC 缔约国,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推动全国各省市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不断形成规范。
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是我国降低碳排放总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项严谨细致的基础性工作,我国编制 1994 年、2005 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后,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多个单位专家共同编写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为加强行业层面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国家相关部门后续又分三批印发了 24 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24 个行业中最新根据环办气候〔2021〕9 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以下简称“发电设施企业指南”)已经正式发布。
我国发电企业碳计量方法
(1)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中,发电企业参考以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电力调入调出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加总来计算全部的碳排放量。
计算公式如下:
温室气体排放量 =∑∑∑(EFi,j,k ×Activityi,j,k) (2.1)
其中,
EF 为排放因子(kg/TJ);Activity 为燃料消费量(TJ)
i 为燃料类型
j 为部门活动
k 为技术类型
其中燃料消费量以热值表示,需要通过将实物量数据乘以折算系数获得。
电力调入调出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核算计算公式如下:
电力调入(出)二氧化碳间接排放=调入(出)电量×区域电网供电平均排放因子 (2.2)
(2)发电设施企业指南适用于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等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不适用于单一使用非化石燃料发电设施,碳排放核算边界为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计算公式为:
E 燃烧=∑n i=1(ADi×EFi) (2.3)
ADi=FCi×NCVi
EFi=CCi×OFi×44/12
其中,
E燃烧为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ADi 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
FCi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燃料, 单位为万标准立方米(104Nm3)
NCVi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吉焦/吨(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万标准立方米(GJ/104Nm3)
EFi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二氧化碳/吉焦(tCO2/GJ)
CCi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吉焦(tC/GJ)
OFi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以%表示
44/12 表示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
i为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购入使用电力计算公式为:
E 电=AD 电×EF 电 (2.4) 式中
E电为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AD电为购入使用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EF电为电网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兆瓦时(tCO2/MWh)
发电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于公式(2.3)与公式(2.4)之和:
E=E 燃烧+E 电 (2.5)
在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基础上,发电设施企业指南中:
1)清晰的定义了各类化石燃料活动的计算公式,电力计算公式中从发电机组中区分了纯凝发电机组与热电联产机组供电量的区别计算,并提供了各类供热比、供煤(气)耗等计算方法。
2)指南采用 IPCC 指南方法 2 进行碳排放量计算,在排放因子与活动数据选择上,燃煤元素碳含量、低位发 热量测定方法标准按照 GB/T 国家标准。
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缺省值(低位发热量、单位热 值含碳量、碳转化率)绝大部分采用我国缺省值,遵循 IPCC 推荐的各国在温室清单编制 过程中采用特定国家缺省因子的原则;
3)指南在排放量计算同时对企业生产数据信息获取做出了计算与填报要求,对于不同机组的各项数据进行获取。
IPCC 指南对于发电企业 的方法 3 是在方法 2 基础上要应用到不同技术源类别中的燃烧量数据与特定排放因子,由此看出发电设施企业指南向着 IPCC 指南方法 3 在不断完善。
整体来看,发电设施企业指南体现出计量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反映出我国发电设施企业碳计量方法与 IPCC 指南的计算可比性与原则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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